高通和蘋果的專利案終于宣判了,當日圣地亞哥聯(lián)邦法院的一個陪審團裁定蘋果侵犯了高通的三項專利,需向其支付約3100萬美元賠償金。這三項專利包括讓手機在開機后迅速連接互聯(lián)網、圖形處理和電池壽命、手機應用程序流量轉移的技術。
去年,高通起訴蘋果侵犯了三項高通專利,要求蘋果以每部手機1.41美元的價格支付專利費。一直以來,蘋果都在尋求廢除高通不合理的收費方式。如今高通轉換思路,暫時放棄依賴手機售價收費的方式索賠,而是選取固定的金額。高通認為,1.41美元支持了該公司有關其授權實務很公平的觀點。
蘋果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“失望”,其發(fā)言人稱高通只不過是利用索賠行動轉移公眾注意力,讓人們忽略他們在美國聯(lián)邦法院和世界各地對其商業(yè)行為進行調查時面臨的更大問題。此前,蘋果一直希望將高通的專利費用降至每部手機7.50美元,但如今只是三項專利就要1.41美元。而這三項專利還只是高通數(shù)萬項專利組合中很小的一部分,如果一一數(shù)來,高通專利費用依然高昂。